一、写在纸上的危险
乾隆六年九月,朝廷里传出的一道上谕,让许多读书人心里一紧。上谕说,有人把自己注解的经书刊刻传播,其中多有自逞臆见、诋毁程朱的言论。皇帝特别说明,自己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,但这件事关系到学术和人心,不能置之不问。
这道上谕指向湖广的谢济世。谢济世曾把自己对《论语》《孝经》《大学》《中庸》《孟子》等书的理解整理成书,还涉及《易经》《书经》《诗经》《春秋》《礼记》等内容。他把一些书合称为十经,还把自己的注解刻成书板,准备传播。
对今天的读者来说,注解经书本来是读书人常做的事。谢济世却没想到,自己认为有道理的几句话,会被从“学问”推到“狂妄”,又从“狂妄”推到“关系学术人心”。纸上的字没有变,读这些字的人却忽然站在了危险的位置上。
二、查书、收板与焚毁
上谕传到了湖广总督孙嘉淦手中。孙嘉淦没有直接照着一句“销毁”就把事情了结,而是先查清谢济世到底写了什么、刻了多少。他让湖南布政使查取书籍板片,随后在奏折中逐项说明情况。
奏折说,谢济世所注的《礼记》并没有成书,《春秋》虽有笺注,但只刻了二十七块板子,还没有刻完。《易经》注解多有取自来知德《易注》之处,与程朱解释不合。《孝经》《孟子》的注解很简略,《书经》取舍古文今文,《诗经》尊小序,《大学》所列古本则被认为抄自前人。真正让问题显得严重的,是《论语》和《中庸》的注解被指为与朱注相抵触。
孙嘉淦认为这些立说“浅陋固滞”,还特意引用上谕中“不以语言文字罪人”一句,说明自己并非因为文字本身便定罪,而是奉命查明违悖程朱或标榜他人的部分。查到的经书一百五十四本、刊板二百三十七块,随后全部焚毁。已经印出并送人的书,也继续追查回收。
谢济世本人被评价为朴直、自爱,操守很好,奉职也勤。皇帝也批语说,他的著书识见或许迂曲,但居官并无其他问题。书被烧掉,仕途上的评价却与“文字有罪”分开,这说明案件的关键仍在于那些被认定的学术主张。
三、一首献诗带来的追问
乾隆十六年八月,事情换了一种样子。山西介休来了一位名叫王肇基的外地人。他跑到同知衙门,呈上一副《恭颂万寿诗联》,想借祝寿表达心意。知府李果看过以后,觉得诗联语句错乱,还出现了毁谤圣贤、狂妄悖逆的内容,便把王肇基收禁,向上报告。
山西巡抚阿思哈立即接手。他担心地方官轻率处理,便命令把人押解到省城,诗联也封送查阅。他还安排人搜查王肇基家中,查看有没有别的字迹、违禁物品,并追查他的亲属和日常交往。朝廷另一道密旨正在追查云南伪造奏稿的案件,阿思哈一度怀疑王肇基可能与此案有关,因此格外谨慎。
审讯中,王肇基先说,自己献诗只是祝皇太后万寿,想让皇上喜欢,并没有别的事。诗联前半部分虽然俚鄙,却仍有颂扬之意;可后面谈到国家事务时,指斥文武大臣,又毁谤圣贤,问题便严重了。
四、想求官的人
阿思哈继续追问,王肇基又说,如今是尧舜之世,自己不敢讪谤,只是“一腔忠心,要求皇上用我”,所以把心里想的事写成文章呈献。至于谈到孔孟程朱,他说那不过是想显示才学。他承认文章中的许多说法来自京报和日常听来的闲话,希望有人代为进呈,好让自己做官。
当堂出题写字后,笔迹和字句都与原诗联相符,这使案件更加具体。官员们反复盘问后,认为他的供词前后荒诞,行动癫狂,像患病之人。然而,疯癫并没有让案件消失。乾隆看过材料后认为,他与云南伪造奏稿案无关,却仍称这类行为毁谤圣贤、编捏时事,不可容忍,下令将其处死,并要求查问他的母亲和妻子是否知情。
王肇基想用文字换来一条通往仕途的路,最后却被自己的文字送上了绝路。地方官没有因为怀疑就立刻定罪,他们先查诗、查笔迹、查来历、查关联案件;可一旦皇帝认定不能容忍,等待王肇基的便不再是辩解的机会。
五、孔府门前的不速之客
乾隆十八年五月,浙江上虞人丁文彬来到曲阜孔府。他自称是衍圣公的亲戚,还带着书籍,要求进见。守门人役觉得他行止异常,没有通报。丁文彬不肯离开,在门外咆哮,最后只得写了一张说明身份的字条,连同行李中的书一起送进去。
收信的人是衍圣公孔昭焕。他看到字条中充满狂诞虚假的词句,又搜查行李,发现两部共十本的书籍,书名中有“大夏大明新书”,还有六本伪时宪书。孔昭焕认为事情重大,不敢自行审问,便把丁文彬、挑行李的人和书稿一并押送曲阜县,同时密札山东巡抚杨应琚。
杨应琚当时正在兖州一带查捕蝗虫,接到消息后迅速赶去。他先让人把丁文彬从曲阜押到兖州,再亲自提审。丁文彬被分开讯问,供述自己的经历:父亲早逝,幼时生活困苦,跟随兄嫂生活,后来在兄家教书,逐渐认得一些文字。
六、自己写成的“天下”
杨应琚的奏折把丁文彬的写作过程说得很清楚。丁文彬在乾隆十三年间写成《文武记》《太公传》等书,乾隆十四年曾把其中三册送给当时任江苏学政的庄有恭,却没有得到回复。到了乾隆十五年,他又改写扩充,做成《洪范春秋》,把书中“丁子曰”挖补成“天子曰”“王帝曰”等文字。
更惊人的是,他自称承继衍圣公的统绪,称号为王,国号“大夏”,年号“天元”,还给自己和亲属加上封号。他画了钱式,伪造了六本宪书。杨应琚反复追问是否有同谋、党羽,丁文彬都否认,说没有别人参与,也没有把书给同伙看过。
丁文彬自己的供词则把动机说得更直白。他从前测字糊口,也靠写对子换钱,南方的人不理他,他觉得没有出路,才想把自己的书送到孔府,交与衍圣公“传位”。他相信自己受命于天,还说老衍圣公应当做天子,自己接位已有八年。
审讯者问他,一个穷苦人为何会被孔府认作亲戚。他回答,结亲是奉上帝之命,不需要媒妁;老衍圣公讲尧舜之道,应当称帝,而自己讲道论德与舜无异,所以应当继承位置。他还承认,书里给孔家人和亲属加官进爵,都是自己写下的,实际没有发出任何封札。
七、从案卷看文字狱
这些案件放在一起,能看到文字狱的轮廓。谢济世案围绕经书注解和刻板展开,王肇基案围绕献诗和求官展开,丁文彬案则从书名、年号、宪书、钱式一路扩展到自称称王。纸上的内容越来越具体,办案的范围也随之扩大。
在谢济世案中,官员要清点书籍和板片;在王肇基案中,官员要核对笔迹、追查亲属;在丁文彬案中,官员要搜捕可能知情的人,也要向江南和浙江查问曾经看过书稿的人。案件不再只是删掉几句不合意的话,而是会牵动书板、印本、家人、交往对象和地方官的工作。
也要看到,案卷中的判断并不完全相同。孙嘉淦认为谢济世的立说浅陋,却肯定他居官清正;阿思哈认为王肇基的供词像疯人胡供,却仍按皇帝命令处置;杨应琚确认丁文彬亲写逆书、供认造书,却继续调查是否还有同党。办案者会在“文字问题”与“行为后果”之间作出区分,但皇帝对危险内容的认定,往往决定了案件最终的方向。
八、纸页合上以后
乾隆十八年六月,杨应琚把丁文彬的逆书、伪宪书和手写来历封固进呈,同时请求对可能知情的人继续查拿。乾隆批下“三法司核拟速奏,余著议奏”,案件交由法司按律拟定处置。
我们无法从现有材料中看到丁文彬案最后的全部结局,但可以确认,他写下的文字如何被认读、如何被定罪,以及地方官怎样一步步查证、层层奏报。至于后世常说的“清廷大兴文字狱”,在这批材料里呈现的不是一句笼统评语,而是许多具体案件:有人因为注解经书,有人因为献诗求官,有人因为自称奉命称王。
这些故事提醒我们,读史时不能只记住“烧书”“杀人”这样的几个字,还要追问:写的是什么,谁在审,怎样审,证据到哪一步。纸上的字会改变人的命运,而看清一个字如何被解释、又被怎样核对,正是我们读这些案卷时最重要的功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