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划出去的土地
1898年,清政府与英国在北京签订《展拓香港界址专条》。英国以保卫香港为理由,要求扩大管辖地方。原来香港岛以北的九龙之外,还有村庄、田地和海湾。条约按照附图,把大片地方作为租给英国的新区域,期限是九十九年。
中方大臣与英国驻华代表在文书上签署、盖印,约定当年7月1日开办施行。双方还约定,到伦敦互换批准文据。条约签下后,两国还要派人实地勘明详细界线,再把边界画定。英国也还得派员前往地方,筹备接管。
条约保留了一些安排:九龙城内原驻中国官员仍可办事,但不能妨碍英国所说的香港防务;中国官民仍可走原来通往新安的陆路,船只可以在九龙城附近旧码头往来停泊。条约还写明,不得强迫居民搬走、把产业充公,官家工程需地时应当公平给价。这些文字关系到城里的官员,也关系到住在田地和村落里的人。
二、海关的信没有停下来
条约签下后,船在哪里停、货物在哪里查,成了新的争执。6月27日,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写信,提出保留海关办事处和原有分站,继续检查往来货物,也让海关船艇在租借水域执行职务。
他把办法分条写下,不只是笼统请求照顾税收。货船靠泊附近要有专用码头,货物在那里查验;武器、军需等运往中国口岸的货物,也应受海关许可的限制。他提出这些办法,是要在英国扩大管辖后,继续保住中国海关在这一区域的工作。
英国驻华公使把信转送英国政府,也把副本送往香港。文件在北京、香港和伦敦之间往返。英国方面并没有因此答应全部办法。哪些官署可以留、留下后还能不能办原来的事,仍然争论不休。
三、一座城的条款不能略掉
英国政府准备把新租区域并入香港的命令时,又出现九龙城的问题。条约已经写着,原驻城内的中国官员可以继续行使职务。英国外交部门收到命令草稿后,指出不能不提这一项。
9月的复函要求,把条约对九龙城的保留写进命令,或者明确引到这项安排。如果略去,就不能算妥当地履行英国自己的条约义务。复函把这项条件再次明确提出,要求草拟命令的人在文件中照办。
可在海关问题上,英国的立场并没有同样宽松。到1899年4月,中国海关请求几个分站暂时留到十月,等新住处准备好再搬。英国准许短期留下,却否认海关人员在其管辖的土地和水面继续行使原职权。官署暂时还在,不等于原有权力也一起留下。
四、大埔的棚屋与来人
英国准备接管新区域,选大埔作为一个据点,先搭棚屋供人员使用。1899年4月初,警察官员带人到大埔,受到村民阻拦,退到棚屋一带。消息由翻译带回香港,总督命人准备船只和军队前往,还要求先联系九龙城的中国官员。
4日凌晨,香港辅政司坐小艇到九龙城,请城内将领向广州的两广总督发电报,并通知新安县官和有关带兵官员。随后,他又登上英国军舰,往大埔去。
军舰途中遇到浓雾,一度停下测水深,继续航行后又碰上岩石。到上午,船驶入吐露港,停在离棚屋还有一段距离的水面。船上人员随后登岸,沿吐露港北岸步行到大埔。许多村民躲向山中,一些长老和庙里管事的人被带去问话。附近一个村子门都从外面锁着,找不到人。先前搭棚工人住过、来人退守过的棚屋已经烧掉,地上还留着余烬。
英国军官把长老带到岸边,宣布总督将在本月17日接管,接管时若发生骚乱就会镇压。来人并没有就此住下来,而是重新上船回香港。棚屋被烧、村民离开和带兵前来问话,使接管远不是在文书上盖一个印那样简单。
五、棚屋重建,抵抗又来
4月12日,几位长老前往香港,递交请愿书,请求宽大处理。总督要求赔偿被烧棚屋的损失,他们答应了。英方继续修棚,准备派警察驻守,并把17日升旗的安排告诉来人。
到了4月中旬,英国又接到棚屋可能被烧的消息。警察官员带人赶去,到达时只见棚屋烧后的残余,山上也有人聚集。他们返回后,总督借来帐篷,再让警察与士兵一同前去,准备扎营、竖旗杆。
警察官员在次日的报告中说,15日,带着旗杆的人员准备登陆,遭到山上枪火阻击。警察官员让携带旗杆的人先退,自己带人掩护。随后,英国军队赶到,双方交火。英国既派来士兵,附近也有军舰配合。
乡民的武装抵抗没有因为一座棚屋被烧完便结束。参加抵抗的人占据山地,继续阻挡前来接管的人。到了此时,英国原定的接管安排已变成实际的武力占领,村庄、海岸与山谷都卷进了冲突。
六、升旗没有结束冲突
原先通知的日期是17日,英国总督却在16日命辅政司当天前往大埔升旗,并宣读条约与英国的命令。当天下午,辅政司回报,旗已升起,随后读了文件。士兵、官员与军舰都在场。
岸上的帐篷尚未全部搭好,部分人员仍住在船上;登岸也不方便,还要赶修竹制码头。辅政司安排人照管工程,并继续向总督报告周围情况。即使仪式已经举行,殖民政府的办事机构和营地也没有一下子准备齐全。
17日,英国军队向林村谷地推进,乡民继续抵抗。英方报告承认,对方选好了阵地,若射击更准,英军会更难应付。军官要求补送弹药,又建议从青山湾登陆,向另一方向推进,配合海上的军舰。夺取地方的行动,并没有在升旗时停下来。
英军还从大埔以北的山上壕沟中取得了一面旗。辅政司查看旗上的文字,把旗样随报告送出,试图查清是哪一处村落的团练参与抵抗。同日,营地的另一封报告写明,消息将先用小艇送到沙田,再由信使越山送到九龙。营地里的消息就这样一封封地向外传递。
七、村庄面对兵力推进
18日,辅政司与同行军官离开大埔营地,穿过林村谷地、越过山口,来到八乡上村一带。当天双方又发生战斗。当天晚上发出的英方报告写道,军队已经向锦田方向推进,并炸开围村的两座门。村民面对的不只是向前走来的步兵,还有能轰开村门的武器。
第二天,英国官员继续前往元朗和屏山。他们沿途经过一些村落,没有再发生交火。长老被召来问话,有人被追问武器与领头者的去向;也有村民已离开住处。山中的战斗以后,村庄又面对官员的盘问。
战斗后,英国官员催促村民交出武器,也要求在适合控制山谷的地点设警察站。乡民没能阻止英国接管,新租区域逐渐被纳入殖民统治。原先写在条约里的边界与管辖安排,是由带兵推进、设站和日常巡查一步步落到地方上的。
有人被英军扣留,英国官员还要向总督询问,应当由军方还是文职官员处置。会见、盘问与搜查并未随着正面战斗停止,乡民仍要面对接踵而来的管束。
八、重新回到田地的人
4月21日,总督命令部分军队撤回,留下兵力支援殖民官员,并继续在大埔和元朗附近建警察站。他又让人分发中文告示,通知居民可以回去从事原来的工作,并与各地长老联络。他还要求尽快划定地区和分区;这些安排要在18日刚通过的条例之下推行,接管后的地方管理也随之重新组织。
土地如何登记也是这时要处理的问题。总督指示,若居民拿不出土地契据,应先在村里或地区发出通知,再把实际占有作为认定业权的证据。战争和接管以后,人们还得面对田地、居所与新官署之间的关系。
辅政司留在当地继续处理事情。他收到一些地区送来的请愿书,又到元朗的会所查找文件,在另一名人员帮助下搜出文书,译成英文送给总督。在随后的报告里,他把这些文件和一些人的陈述解释为各地区曾联合抵抗的证据。
条约曾写下不强迫迁移、官家用地应当给价的规定,后来又出现武装抵抗、村门被炸和警察站建立。从北京签约到新界接管,英国取得的管辖范围扩大了,乡民的抵抗最终失败;住在当地的人则陆续返回村庄,在改变了的管辖之下继续生活。